6.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序号 |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往届本科毕业生 | 同等学力考生 | ||
高职高专毕业生 | 本科结业生 |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
1 | 准考证 | * | * | * | * | * |
2 |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3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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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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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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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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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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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 * | * | * | * | * |
9 |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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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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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材料 |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 ||||
重要提示: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四、复试内容
1.考生综合素质测评:为进一步提高拟录取考生的质量,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及学习兴趣等相关的情况进行摸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分。
2.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构成。专业笔试由各专业导师组出题,笔试满分30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当场出题,由考生抽取题目回答,同时复试小组根据情况进行随机提问,面试满分为30分。专业复试总分为60分。
3.英语面试:统一由综合教研部英语复试小组负责,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抽取题目回答问题。英语面试满分为3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相加得出,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复试成绩/2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分,专业复试成绩60分、英语面试成绩30分)。
五、复试具体流程
1.调剂:3月25日至4月9日
2.复试名单公示:4月9日
3.报到:4月15日上午8:00-10:0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万松园路18号,5号楼107);
4.专业笔试:4月15日下午14:00-17:00
5.综合素质测评:4月15日晚上19:00-21:30
6.专业面试:4月16日上午8:30-11:30
7.英语面试:4月16日下午14:00-17:30
六、复试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时间:4月16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17日-30日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5,复试领导小组对举报属实的情况进行复议,并作出相关决定。
3.调档、政审及录取工作
5月9日前完成体检工作。体格检查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联系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月12日前向拟录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出调档政审函。
5月20日前考生档案或政审函应寄送至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22)
5月30日前,对通过复试,经档案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向省招办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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