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工作
调剂将综合考虑国家考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状况,择优选择。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原则,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国家A类线。
本次有调剂名额学位点是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专业学位类要求的学院一志愿考生可在4月3日前申请院内调剂(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院内调剂一律采用传真(0571-88320913),研招网上申请院内调剂无效;学院将开通研招网接收校外考生调剂。调剂名额拟在4月8日左右公布。
经我院学术型学位点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同意调剂药学学科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不参加药学学科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其复试成绩仍有效。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分布,择优筛选。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学科方向的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导师选择:
为了做好导师及学生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前考生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生双向选择表》,有关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可登录学院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请关注院网上我院各学科导师拟研究课题情况。
八、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九、关于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等内容
1、体检:
4月2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4月4日下午1点至3点30分,屏峰校区医院。
4月10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考核,需要带的资料详见研究生院网页。考生在复试前或进行笔试时向学院提供上述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http://www.gs.zjut.edu.cn/yzs/details.asp?tid=6&id=575
十、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姚鹏
电话:88320307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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