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081300建筑学 其中建筑技术科学方向 | 建筑技术综合 建筑设备 | 建筑设计原理 绿色建筑概论 |
085100建筑学 | 建筑设计原理 | 建筑构造 |
城乡规划学 | 城市道路工程与市政工程规划 | 城市设计原理 |
风景园林及风景园林学 | 景观工程(综合) | 中外园林史 |
注:跨专业加试名单见附件1备注栏,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作为淘汰依据。
(3)面试(口试):
面试按专业分成5个面试组。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小于20分钟,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并单独计分。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4月7日下午14:00—17:30院系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犀浦校区8号楼X8222办公室)
4月7日晚上理论考试(时间:18:30~~20:30)
4月8日上午跨专业考试1、2(时间:8:30~11:30)
4月8日下午快题考试(时间:13:00~~17:00)
4月9日全天综合面试(时间:9:30~~17:30)
具体地点报到时见学院公告栏内通知
4、复试成绩
(1)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面试(口试)时复试专家组针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过往参加科研与社会实践情况、人文素养、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计算比例为(复试总分以100分计):
①复试笔试60%面试综合20%外语听说20%;
②复试笔试成绩按理论考试科目占40%,快题设计科目占60%计算。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调剂条件
(1)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考生调剂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学院学科特点,只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校考生申请调剂:
1)毕业的学校应为985(含特色985)或211中参加了2012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评估的高校或本硕通过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评估的高校;
2)报考的学校应为2012年学科评估(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排名前8的高校;
3)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要高于我院对应学科自划分数线;
到我院报到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复试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及实施细则》要求进行。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1)全面考查,有所侧重。要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按拟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同等学历考生的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计算,但如果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语和听力的测试,考生外语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中的外语主考官负责。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
3、本复试通知及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87601567028-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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