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每月最多不超过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如标志设计)。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的费用按月现金结算。每月月终 日内,即每月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 结算元人民币/月。但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做为预付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
六、双方结算的费用仅为设计服务费用,不包括以上合作所产生税费。如甲方有乙方此合同工作范围之外其他项目与乙方合作,双方可另行签定单项合作协议。乙方保证以最优的价格服务甲方。
七、若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费用按月周期内平均每天的费用(元/天)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