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州、县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其中:报考凉山州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凉山州公安局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州、县(市)、乡(镇)级机关,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凉山人事考试网(ls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审计局 0834-2165703
中共凉山州委党员教育中心 0834-3865358
中共凉山州委讲师团 0834-3865416
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0834- 3280945
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负责凉山州公安机关所有职位招考审核) 0834-2286013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624105
会东县(组织部) 0834-5428380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1999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22159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202717
宁南县(组织部) 0834-4577788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4572217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440503
美姑县(组织部) 0834-8240802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013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603
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332295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31243
甘洛县(组织部) 0834-7819237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6413
雷波县(组织部) 0834-8822600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8824288
金阳县(组织部) 0834-8733889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9992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2953
木里县(组织部) 0834-6523154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284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0834-3865582
凉山州公务员局 0834-219337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4—2194699 219326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4-3865848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4-386554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公务员局
2014年3月31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推荐: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