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语听力考试:所有统考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须带2B铅笔、签字笔、橡皮。
3、心理测试:所有统考考生必须参加,作为学校掌握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建立研究生心理档案的依据,不作为考生录取与否的依据。
4、具体考场安排学校将在4月7日12:00在教学馆门口公布。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6、联合培养单位中报考特种医学的考生到海医系报到,联合培养单位中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的考生到卫勤系报到,其余联培单位考生均到长海医院报到参加复试。
7、根据总部通知要求,拟入伍对象和国防生须参加体能考核,考核项目包括3000米、5*10折返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共四项。列入拟入伍对象的推免生和国防生推免生均应参加。
五、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英语听力考试和心理测试,逾期或未参加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需按照各培养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并参加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请注意报到地点。
2、复试报到时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审核和培养类型确定须查验的材料,包括:
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队在职干部还需携带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已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医师资格证书中执业范围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②外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员(生)证及复印件和学校教学培养部门的在学证明。
③所有“非军人”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届生需提交学籍电子注册表,往届生需提交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表。(电子注册表查询和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后注册本人信息,网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④可携带其他证明个人培训经历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
⑤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大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高校应届生、本科结业生)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加试。加试科目请考生阅读本网站《复试管理办法》后选择,并在4月5日前报我校研招办(021-81870842,[email protected])。未选择的考生,我校将指定考试科目。
4、逾期不报到、上述资料不齐备或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5、复试内容及形式见《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本网站招生政策栏目)。
6、药学(含药学硕士)、护理学(含护理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含公共卫生硕士中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在学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复试,分别由药学系、护理系和卫勤系牵头组织。
7、上线地方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入伍(根据初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在复试时提出申请),拟入伍对象为地方应届本科生,且毕业院校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专接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人员),入学时须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至2014年9月1日),学制为5年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报考理工学门类(07、08)的必须为“211工程”院校,同时提交个人申请,复试时提交“××××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本科院校公章。成绩较高、但不愿意参军入伍的地方应届考生,须提交“不愿入伍申请”(届时复试单位会提供模板)
8、拟入伍对象和国防生应详细填报既往病史,一经发现不符合入伍体检标准的现象,可能会造成不能录取,或录取后被开除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根据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领导小组批准,我校2014年“临·住”项目招生指标为60名,该项目招生仅限于长海医院和长征医院,我校一志愿上线的地方应届临床类考生可申请。届时两所医院在考生报到后会详细讲解“临·住”项目研究生招生政策。
10、体检表,请复试考生下载后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体检当天携带至体检中心。
六、复试名单(不含军校应届生和军校士兵学员)
以下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和考生初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818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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