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目标:
(一)感受与鉴赏
1.音乐表现要素
(1)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2)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4)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2.音乐情绪与情感
(1)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2)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3.音乐体裁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