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廉洁从政,严格履行廉政承诺
今年以来,我坚持把廉洁从政放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守四大纪律,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了八项要求,一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三是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四是廉洁奉公,不准违反规定收送钱物,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准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六是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七是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八是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严格践行廉洁自律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跑风漏气”和干预下级干部任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不准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不配备超标准小汽车;不干预执法部门公正执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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