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
考生可从以下两项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报名时选定)
1、书法主项:
①、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750分,占70%。
临摹:占40%。临摹规定的三种范本。
创作:占60%。按规定文字内容:a.用一种书体创作。b.画印稿两方。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2、国画主项:
①、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750分,占70%。
临摹:占30%。临摹规定的一种范本。
创作:占70%。从人物、山水、花鸟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书法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3、各科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统一提供。
5、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入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需凭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6、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入围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点此进入。
六、文化课考试
1、考生持我校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七、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单科最低要求:语文80分,英语75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权重,专业课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4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八、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4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邮编:310058
网址:http:/zdzsc.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注:我校不开设美术类专业考试培训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