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试训:报考乒乓球项目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试训,试训时间:3月3日至3月7日,参加试训的考生由我校体育部通知。
2.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①专项测试: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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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越野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②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统考、单考两种形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考生则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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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
已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经学校体育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备案、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的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各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测试组成,考生在所有单项运动技术或素质的测试中,每一项测试均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若某单项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入选拟录取名单。
2.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和要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通过了我校和省级招生办、教育部公示,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和当地省招生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
七、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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