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4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该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一试时间 | 二试时间 | 三试时间 |
音乐学(师范) | 2月18日 上午开始 | 2月20日 下午14:00开始 | 另行通知 |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 | 2月18日 上午开始 | 2月20日 下午14:00开始 | 另行通知 |
录音艺术 | 2月18日 下午14:00 | 2月20日 下午14:00开始 | 另行通知 |
舞蹈学 | 2月25日 上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说明:音乐学院不在京外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须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的考生于2014年1月13日—2月13日期间,网上报名并交费。
3.报考舞蹈学的考生于2014年1月13日—2月20日期间,网上报名并交费。
4.网上报名须按照系统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上的信息一致。
5.网上报名须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详细技术要求参照《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网上报名电子照片技术要求》执行。
6.考生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的考生于2014年2月15日之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舞蹈学的考生于2014年2月22日之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7.考试收费:一试100元,二试、三试8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一试交费,一试不接受现场交费。二试、三试收费在一试、二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收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
9.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户籍证明代替,证明上务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
10.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1.考生需留下考试期间有效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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