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申请者可在1月17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内容为:语文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3.选拔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口试和面试成绩、高中成绩、平时表现、特长和奖励情况等,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入选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五、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和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网址:http://zsb.blc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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