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十、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外语语种限英语。
2.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3.运动员在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时,需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到场,完善报名手续。
4.运动员报名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及推荐表-高中毕业证书、学习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制封面),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84616013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邮政编码:610106
收件单位: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二、上述政策若与2014年教育部体育特长生招生规定有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