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
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方式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择优录取。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它
1.考生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网址:http://gs.dlut.edu.cn/zs.asp
微博:http://weibo.com/dlutyzb
E-mail:[email protected]
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河北 | | 四川 | |
2 | 贵州 | 2 | |
辽宁 | 1 | 1 | |
吉林 | 1 | 西藏 | 2 |
黑龙江 | 1 | 甘肃 | 1 |
福建 | | 青海 | 1 |
湖北 | | 宁夏 | 1 |
湖南 | 1 | 陕西 | |
广西 | 1 | 新疆 | 3 |
海南 | | 新疆兵团 | 1 |
重庆 | | 其他 | 1 |
小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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