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


  2.本合同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予选择的应划除;
  3.本合同空格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后填写;
  4.本合同的备注栏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
  5.本示范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局负责解释。更多精彩专题请访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网站 上海市住房保障局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

  小编精心推荐

  租房合同 | 房屋出租合同 | 房屋转租合同

  购房合同 | 售房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二手房交易合同 | 装修合同 | 建房合同

分享

热门关注

节能改造服务合同

节能改造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园林养护合同

视频制作合同

视频制作合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运维服务合同

项目安装运维服务合同

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

驾驶培训服务合同

住房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

代工合同

代工合同

学徒合同

学徒合同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

内销合同

内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