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报名、报考。
(二)报名、报考工作
报名、报考工作分开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考生均须进行报名。应届初三年级学生报名信息从市教委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中提取,各区县要按照市教委要求认真检测本区县初三年级学生CMIS数据,并组织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报考工作在招生考试前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应上网填报志愿和其他有关报考信息。
学籍(往届生为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下同)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进行报名借考。
各区县中招办要做好报名、报考的宣传和辅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信息;要加强对报名报考信息的检测,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报考资格,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中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考生各种原始材料做好考生资格的初审工作,报名、报考等信息确认单不得涂改,家长或监护人要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三、招生考试(测试)、评卷工作
(一)命题及考试科目
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考试说明》。
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
全市采取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卷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课考试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体育现场考试于5月1日至5月20日之间进行,各区县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在此期间内自行安排。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3〕1号)要求,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全市统一测试在5月11日进行。艺术、科技特长生的统一测试由各区县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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