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个社会领域,试题是评估被考核者知识和能力的重要工具。那么,什么样的试题才算优秀呢?下面整理了赠与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例外,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例外 〈一〉
1、甲和乙各出资10万元盖了一栋两层楼房,甲擅自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乙于3月16日申请异议登记,3月17日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4月15日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为房屋的共有人。4月16日甲将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属于善意取得
C、王某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王某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乙是否追认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①甲和乙对房屋构成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309条的规定,甲和乙的出资额相同,应等额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各自享有1/2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301条的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处分按份共有物时,应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甲未经乙的同意,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构成无权处分。②甲擅自将共有的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房屋出现登记错误,产生了公信力,房屋可以作为善意取得的标的物。③王某主观上为善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符合《民法典》第311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王某已经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④乙虽然办理了异议登记,但该异议登记不能阻却善意取得的发生。《民法典》第220条第2款规定,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所谓“异议登记失效”,指异议登记自动失去效力,即使尚未将异议登记从不动产登记簿中涂销,失效的异议登记也不能产生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却善意取得发生的法律效果。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A。
2、甲与朋友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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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①《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A选项正确,不选。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B选项正确,不选。③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C选项错误,当选。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D选项正确,不选。
3、甲的手机遗失,乙拾得后出卖给知情的丙手机商店。丙商店将该手机专卖给不知情的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