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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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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①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②纯获利益的合同,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只需获得利益而不需其承担任何义务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合同;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合同。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我国《合同法》,与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

  A.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

  C.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D.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履行的合同

  E.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答案:ABC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是否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态度。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时,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被代理人表示予以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在催告开始至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对于被代理人的法律效力处于待定状...

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的造价管理

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重点: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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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重点: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①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②纯获利益的合同,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只需获得利益而不需其承担任何义务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合同;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合同。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是否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态度。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时,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被代理人表示予以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在催告开始至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对于被代理人的法律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合同法》针对表见代理情形所作出的规定。所谓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

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的造价管理

2016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重点: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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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二级建造师备考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考点“效力待定合同”熟悉掌握了吗?跟着留学群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重点:效力待定合同

  2034掌握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订立是否生效,需补充条件)

  效力待订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二者主要区别在于: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其不具有效力是自始确定的,不会因其他行为而产生法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并无违法性,只是效力不确定,法律并不强行干预,而将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或者真正权利人。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可撤销合同,二者主要区别于: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具有效力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欠缺某种生效要件,是否有效未确定;可撤销合同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撤销,效力待定合同不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而是通过私人之间的行为(追认、催告)或者一定事实来确定合同效力。效力待定合同在订立时是无效的,只有经过追认才转化为有效合同,未经追认,就永远处于无效状态。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效。

  (三)越权订立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对人是否知道行为人超越权限。

  (四)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自己名义)

  所有权人或法律授权的人才能对财产行使处分权。无处分权人只能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权。注意: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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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工程法规重点回顾: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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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规重点回顾: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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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1.特性:违法性、不可履行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合同的类型:记住违法就可以了。

  3.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超越资质或未取得资质(2)无资质借用挂靠(3)转包、违法分包(5)未招标、中标无效(垫资有效)

  4.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1)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予以支持

  (2)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予以支持

  (3)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价款,不予支持

  二、效力待定合同

  1.合同虽然成立,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的,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有效

  2.特征:记住没有交易资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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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不变,内容变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法定程序变更、明确变更内容,未明确变更内容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了

  1.合同权利转让

  (1)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2)债权人不能转让权利的情形: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约定不能转让的、依法不能转让的(监理业务转包、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1)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

  四、可撤销合同

  记住违心的

  1.种类:重大误解订立的、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

  2.合同撤销权消灭: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知道后放弃行使的

  五、合同终止

  1.合同解除、债...

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二级建造师章节真题分解: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试题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

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1.(2013—14)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为1亿元,施工成本0.9亿元,按发包人核算造价为0.95亿元,按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计算为1.1亿元,后该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该施工企业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结算价款为(  )亿元。
A.1
B.0.9
C.0.95
D.1.1

【答案】A。《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本题为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即1亿元。

2.(2013—3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将不会产生(  )的法律后果。
A.返还财产
B.折价补偿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答案】D。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金是针对有效合同的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2013—51)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而甲未做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C错误。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题正确答案为A。本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并未生效。因为甲未追认,此合同仅在乙丙之间产生法律效力。B错误。表见代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实际上是虚假的代理权,此时被代理人有责任,需对善意的另一方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乙并未有任何表面证据证明自己是代理人身份,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

4.(2013—64)某建设工程因中途停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拟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该施工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  )条款的效力。
A.全面履行
B.履约担保
C.结算和清理
D.争议解决
E.竣工验收

【答案】C、D。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此外有关结算和清理的条款也仍然有效。

5.(2013—78)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
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集体利益
D.重大误解或损失公平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A、B、E。《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C不属于...

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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