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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23篇)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双方的保障也是约束。大家是否了解正规的合同书该如何撰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的判决书,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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