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接触到许多出色的日志。现在,行动起来写六篇日志吧!如何让日志更出彩呢?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程合同诈骗罪认定的相关内容,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和借鉴,希望能有所帮助。
❈ 工程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
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 工程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
6月15日
通过几天的培训,发现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也通过培训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加入了一个QQ群。希望以后如果有什么法律上的困扰,对于案子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有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地方,互相学习的机会。
今天上午上的是公司法律业务执业基本技能的执业方法以及法律咨询与法律顾问业务技能。这块内容,由于实习期较短,接触得不多,也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还是非常有兴趣的。希望在以后的实习及执业时间里可以有幸遇到这方面的实务。
6月16日
今天的课程内容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的法律实务。上课的是福建警察学院的胡宝珍老师,她从各个方面分析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方式,再加上一些实际案例的点拨,让我受益匪浅。
下午的是知识产权新型业务解读,这个课程由于从来没有接触过,所以接受与理解起来有些吃力,但是不能否认徐军老师的课还是很精彩的,看来回去以后要好好地学习下这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