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各种制度层出不穷,它们是大家共同遵循的行动准则。许多人在拟定制度时感到困惑。为此,小编整理了21个季度的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参考和帮助。
❂ 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四个季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工作程序
积极分子培养:党组织通过推荐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其政治历史、政治表现、政治立场等,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的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预备党员接收:支部委员会审查,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是否合格,合格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书面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转正。
四、监督与检查
党委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四个季度
一、明确责任主体
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培养联系人:认真履行培养职责,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责任内容
计划制定: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支部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合理确定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培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考察考核:建立健全培养考察档案,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现实表现,为发展党员提供依据。
程序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到环节不少、程序不变、标准不降,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失职、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导致发展党员质量不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