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垃圾处理场经费短缺,垃圾处理不能规范化运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处理1吨生活垃圾的最低成本为31元。目前,我县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185吨,每年所需费用209.33万元。因经费严重不足,垃圾场不能按规范化运营。
(四)一些单位和市民缴费意识差,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度大。部分市民包括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拖交或拒交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度很大,年征收率仅有30%。
(五)面对弱势群体,存在执法难现象。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市貌的大部分都是农民和下岗职工,这些人属于弱势群体。如果放任了他们的行为,占道经营势必影响市容市貌,影响环境卫生,影响交通秩序,广大市民不愿意,县领导也不愿意;如果取缔占道经营,他们就有可能丢掉饭碗,出现上访、投诉、告状等等不稳定因素。不断出现执法难现象,城管局领导上下为难,并不断遭投诉、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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