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指导思想
第九条:贯彻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精维修、能操作、会营销、懂管理”和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努力为当地经济服务。
第五章:场地租赁
第十条:甲方租用乙方位于(建筑面积 m2)作为校企合作场地,并收取租赁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