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净化建设市场。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权出让监督的意见》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创新了以“一议(重大事项集体议)、二制(核准报送制、审查备案制)、三规范(规范工程招标方式、规范中介机构遴选、规范佣金支付比例)、四监督(加强投标最高限价、拍卖保底价、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该做法被省纪委主办的《四川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瞭望》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并得到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安排监督全县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24项,招标金额14623.4万元,节约资金1461.1万元;政府采购60项,采购金额3000万元,比预算价节减800万元;牵头调查处理招标举报3件,成功查处了马立公路路面工程、县农村公路断头路b标段项目招投标中两企业虚构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问题,两企业被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分别禁止两企业2年、1年内在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对金城镇卫生院和赛金小学违规建设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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