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装运到场和合格验收都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瑕疵或缺陷进行纠正。
9.税收
销售设备和在中国提供修理及安装服务的价款不包括一切派款、关税、销售税、使用税、国内消费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收(含买方政府从源扣缴的金额),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卖方就销售、交付或使用系统所收、缴的税款(卖方的所得税除外)应由买方支付,并且该等税款应在系统交付后到期应付。买方同意就因买方过失的行为与不行为或者因买方违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条而导致的一切请求补偿卖方,使卖方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10.付款
(a)作为卖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统及一切有关物品的全部对价,买方应支付卖方在附件三中规定的系统购买价款。
(b)付款应按附件三进行。